中国具有前瞻性的

医院建设导向期刊

期刊

邮局订阅 82-607(邮发代号)

订阅,孔浩 01081138756

订 阅投 稿

240元 / 年(全年12期)

《论文重合率自检》

民间中医身份管理有依据

 来源:健康报  2017-06-22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为中医药法的重要配套文件,两个文件有望为开办“纯中医”诊所开辟便捷路径,为民间中医“转正”打开大门。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医诊所是运用中药(民族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纯中医”诊所。其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此外,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以此作为监管依据。

相关文章

 

 

关注微博

扫描二维码或点击

点击加关注

关注微信

扫描二维码或点击

点击加关注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 杂志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京ICP备14023519号-1 技术支持:九州科创 

欢迎注册

* 邮箱

* 手机

* 密码

* 确认密码

* 注册类型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陆

恭喜您

注册成功

 

 

 

 

开始浏览

欢迎登陆

邮箱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自动登陆忘记密码?

登 陆

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登陆成功

即刻开始浏览

 

 

 

 

开始浏览

密码找回

 

请输入您注册时填写的

邮箱和手机号

 

*邮箱

*手机

 

提 交

返回上级页面

密码重置邮件

已经成功发送

 

 

 

 

前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