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改办发布《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奖励基金,统筹用于机构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通过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向签约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倾斜。其中,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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