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下称《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价规范》(下称《评价规范》)两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指出,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同时,规定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评价基本原则、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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