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2020年版减少6项。与建筑业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改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去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增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改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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