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海南省医药价格综合监管评价服务工作方案》,意在建立医药价格监测预警分析体系,真正挤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确保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和配送及时到位、临床安全有效。
监管评价对象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省平台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按照采购规则要求,将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包括集中招标中标、国家定点生产、国家及省谈判和集中采购、挂网采购等方式)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监测内容,对药品(医用耗材)的挂网、撤网、采购、配送、使用和回款等全流程实施监测预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方案》设置了满分为100分的《海南省医药价格综合监管评价服务评分表(试行)》。对于协议完成率、30天回款率、药品费用占比、非中选产品采购量/金额占比、违规采购行为等进行了重点评分规定。
在针对医疗机构的评分表中,在定点医疗机构现阶段药品费用占比(阶段药品支出额/上一年同阶段药品支出额)方面,评分表规定自集中采购落地之日,至监测数据推送日的时间段内,药品费用占比在110%以内的不扣分,每超过一个5百分点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总分值20)。
从上述细则来看,药占比是医疗机构的监控重点。但结合往期经验,因为药占比,不少医院会对药费进行控制,从而少开药、不开新药,而公立医院占据我国药品市场近70%的市场份额,医生开药大幅压缩则必然影响到医药企业的市场表现。
超345家大型医院,被巡查
一定程度上,本次医药价格综合监管评价服务工作方案开始实施,海南省的医疗机构在采购、使用药品方面会受到大数据最为严格的监管——省医疗保障局通过第三方监测结果、采购平台监测数据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监管惩戒,并将监测结果通报至有关职能单位处理。
但对医院的监测和检查不仅仅只有海南省这一孤例;事实上,各个省份密集落地的医院巡查,也正在集中宣传和整治阶段,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
据统计,目前已有上海、北京、辽宁、陕西、山东、河北等多省市卫生健康委发文,开展2020-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据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统计,已有辽宁、上海、河北、四川、广西、西藏等省市公布被巡查的医院名单,共涉及超过345家大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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