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了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一般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查审核,并细化明确履行医保协议、落实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目录、带量采购政策等8方面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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