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活动性质及宗旨
02
申报范围及活动主题
03
匠心案例申报条件
1.设计类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 2021 年建成或在建项目(其中在建项目须为已中标项目)。建筑设计类的建筑规模须在 30000 ㎡以上(社区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须在2000㎡以上);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新建、改建、扩建的方舱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医院以及其他临时设施可不受面积限制。装饰设计类项目的建筑规模不低于 5000㎡。在同类工程中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2)申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医疗行业和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医院方签字确认的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在设计理念、经济适用、安全人文、节能环保、科技应用、疗愈环境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和创新,深受行业和专业人士的认可。
(4)曾入围往届匠心征集活动最终榜单的项目不可再次申报。
推荐要求:
(1)实行单位自愿申报。在申报时,申报单位可邀请专家、行业专业媒体、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予以推荐。
(2)拥有推荐权的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行业知名专家,《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编委、行业专业媒体、医疗建筑设计师联盟主席团成员、全国及各地方医院协会建筑研究分会(专业委员会)、全国及各地方建筑/建筑装饰/设计师协会及其专业分会、全国及各地方医院后勤管理领域的社会组织等。
(3)获得推荐的申报案例享有一定加分。
2.管理类申报条件:
(1)申报的案例应为 2021 年度实施且已取得成效的案例。
(2)案例须在医院基本建设管理、后勤管理、医疗器械管理方面有创新实践,如采用先进理念、独特管理模式、新型技术及装备、科研成果等,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
(3)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为医疗机构提供管理服务的单位均可申报。不接受相关企业单独申报,企业申报时须联合医疗机构共同申报。
(4)曾入围往届匠心征集活动最终榜单的案例不可再次申报。
推荐要求:
(1)案例征集采用医疗机构自愿申报、相关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共同申报两种方式。在申报时,申报单位可邀请专家、专业媒体、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予以推荐。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案例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内容真实,突出项目开展的效益和医疗机构内部的认同度,并充分体现创新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
(4)拥有推荐权的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编委、行业专业媒体、全国及各地方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全国及各地方医院后勤管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全国及各地方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领域的社会组织等。
(5)获得推荐的申报案例享有一定加分。
04
组委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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